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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代理办理程序


(一)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托管(代理)办理程序

1、本人持学校签发的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,提出人事档案托管(代理)申请;

2、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查实毕业生档案已经到达,签订人事档案(代理)协议;若档案已转向异地,市人才交流中心向档案保管地开具档案商调函,调回本人档案;

3、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(代理)档案者,可以办理党(团)组织关系挂靠、代办职称申报等人事代理。

(二)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调出办理程序

1、提交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档案商调函,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出调档申请;

2、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并登记,向档案接收单位开具人事档案传递通知,并转出档案;

3、档案接收单位向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档案转出通知单回执,确认人事档案顺利到达转往地。